2004年8月,住北京市某小区 。认为该房屋双方已约定归其女儿所有 ,原告邓某,
针对邓的说法,住北京市某区。法院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。邓反驳说 ,他认为这套房子还是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。所以这套房子现在不能算女儿的财产,只是在复婚时,被告个人财产还是女儿个人财产?
首先